1、离婚协议给钱如何强制实行
若一方不按离婚协议给钱,另一方需先向法院起诉。由于离婚协议本身不具备直接强制实行效力,需通过法院判决来确认其效力。
起诉时要筹备好起诉状、离婚协议、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判决。若他们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未给钱,胜诉方可以在规按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实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
法院实行时可采取查看、冻结、划拨被申请实行人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手段,以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2、离婚协议给孩子的房地产可以拿回来吗
这需视具体状况而定。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地产赠与孩子的条约,进而拿回房地产。譬如一方在签订协议时被他们欺骗,对房地产处置存在重大误解,可在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撤销。
若没有可撤销情形,且房地产已完成过户登记给孩子,一般不可以随便拿回。由于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房地产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但假如出现严重干扰孩子利益的特殊状况,如孩子患重大疾病急切需要资金,且房地产处置有益于孩子,经法定程序,大概对房地产进行适合处置。总之,要拿回给孩子的房地产,需有充分适当的法律依据。
3、离婚协议给了几万块钱说没给
若一方称离婚协议约定的几万块钱未支付,第一需确定协议中关于该款项支付的具体条约,包含支付时间、方法等。若他们未按约履行,可先尝试与他们交流协商,需要其履行支付义务。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需提供离婚协议等有关证据证明款项的约定及他们未支付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若认定协议有效且他们确实未支付,会判决他们履行支付义务。若他们仍不履行,可在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强制实行,通过法院强制方法促进他们支付该款项。
在探讨离婚协议给钱如何强制实行这个问题时,大家获悉有一系列法定程序。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给钱的约定,另一方需先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实行的诉讼。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多种方法督促被实行人履行义务,譬如查看其财产情况等。若被实行人仍拒不实行,情节紧急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然而,在实质操作中,或许会遇见各种复杂状况,譬如被实行人转移财产等。如果你在离婚协议给钱的强制实行过程中,对详细步骤、可能遇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还有疑问,就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