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别的话,那样可以有用人单位、劳动者或是劳动亲属去。而且,在申请鉴别的时候,还要交肯定的鉴别费。所以,如果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别的时候,有的人就不了解这笔成本还要由个人支付。
事实上,工伤职工鉴别费不需个人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别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如果没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别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但若是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进行鉴别的,鉴别费由申请人承担。
不过,在申请伤残鉴别之前,是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的。但,实质中有的公司为逃避工伤责任,没准时给劳动者做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没准时去认定的话,那样就会致使错过时间,目前也无法做伤残鉴别。
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的,可以采拿下面的手段:
第一,因过了工伤认按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
第二,假如仲裁机构拒绝受理或对仲裁结果不认可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单位承担损赔偿责任。
错过工伤时间后想要争取拿到公司赔偿的,不可防止地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尤其是选择走诉讼渠道解决的。所以,在实质中若不了解如何采集工伤证据,不了解如何起诉企业的,建议最好就找个善于工伤赔偿的劳动法方向的律师进行维权。
最后,目前有职工受伤之后,不少公司会为了防止承担相应的责任,没准时去做工伤认定,因此也无法做伤残鉴别,建议权益受损的职工可与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要不可以的话,就采集直接的证据找个专业律师介入。